資格認列
Q1 - 【資格認列】參與業者是否有資本額限制?

沒有,但須符合「農業部農業科技計畫產學合作實施要點」中所述合作業者資格。

參與資格:係指參與產學計畫之合作業者(下稱合作業者)

  1. 依《公司法》或《商業登記法》登記成立之獨資、合夥事業、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行號,或外商在臺設立辦事處或分公司。

  2. 依法登記成立之非營利組織,包含:
    (1) 依《農會法》、《漁會法》或《合作社法》登記成立之農會、漁會或農業合作社(場)。
    (2) 依《財團法人法》登記成立之基金會。
    (3) 依《人民團體法》登記成立之學會、協會或促進會。

  3. 依《商業團體法》或《工業團體法》登記成立之農業產業團體,例如公會。

Q2 - 【資格認列】參與業者可以是農戶嗎?

不行,產學計畫之合作業者參與資格不含個人、產銷班、畜牧(養殖)場、農(林)場。

Q3 - 【資格認列】參與業者設立時間及規模大小是否有規定?

目前未限制合作業者設立時間及規模大小,惟會評估合作業者營運狀況及商品化能力。

Q4 - 【資格認列】業者若已獲得農業部其他補助,是否能夠參與產學計畫?

可以,惟本次提案內容應與該業者已獲補助項目有所不同或具明顯差異。

Q5 - 【資格認列】若參與業者不願意揭露其原料來源及成分,該如何與之合作 ?

產學合作應建立在產學(研)雙方或多方互信互力的基礎上,提案前的充分溝通及交流,將有助於後續計畫推動與運作。若經過多次互動,潛在合作業者對於內容規劃、研究團隊等項目仍存疑或無法獲得信賴,建議研究人員宜選擇其他業者進行洽談,以媒合最適合作夥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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